来源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17-04-18 10:12:44
各职能部门:
我校将于今年11月份进行一次合格评估前的预评估,为了做好预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,校评建办根据评估工作进度,现需要各部门补充和完善合格评估一级指标体系1、2、3、6的支撑材料和自备材料(详见附件2)。
此次支撑材料、自备材料的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评估要求进行,填报的材料需真实有效,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材料数据的统一性及准确性,上报的材料和数据真实性、准确性由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负责。同时,此次整理的各项材料的时间均应是2015、2016年的;各项管理规定时间不限,以最近一次发文时间为准(如内容有修订完善请及时更新)。支撑材料的整理是评估办根据已有的材料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,须在2017年5月20日之前,经过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至评估办;备查材料的整理必须要与支撑材料相对应,并由各个职能部门负责存档备查。
此次在报送的支撑材料同时,也要求各个职能部门撰写各个指标的观测点综述材料,其要求详见附件1,报送的时间2017年5月20日之前。
工作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,请及时与评建办联系。
联系人:顾老师、单老师
联系电话:18912389729、18912389738
评建办
2017年4月18日
附件1:关于报送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观测点综述材料的要求.docx